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电子烟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卷烟零售点要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要求,电子烟零售点要符合当地电子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要求。两者对零售点的间距要求可能不一致,具体需分别参照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和电子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