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烟没给钱算不算诈骗?“苦心孤诣”事件引发热议
导语:
近日,一则“买烟没给钱算不算诈骗”的案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事件主人公李某因一时贪念,在便利店购买香烟后未支付货款,引发了一场关于诈骗罪构成的激烈讨论。
事件经过:
近日,李某进入某便利店购买香烟。在挑选香烟时,他发现便利店店员正在后厨忙碌,无人看管。于是,李某心生贪念,拿了两条香烟后匆忙离开,并未支付货款。
便利店店员发现香烟丢失后,立即调取监控录像,并报警。警方通过监控录像锁定了李某,并将其抓获。李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但声称自己并不构成诈骗罪,只是一时糊涂的盗窃行为。
双方观点:
警方认为,李某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 他以欺骗手段骗取了便利店的香烟;
* 他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 香烟的价值超过了5000元,属于数额较大。
因此,李某的行为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李某辩称,自己没有主观诈骗故意,只是一时贪念,并非有意欺骗店家。他认为自己的行为只能构成盗窃罪,而不构成诈骗罪。
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专家解读:
法律专家指出,对于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需要重点考察其主观意图。如果李某从一开始就打算不支付货款,那么其行为属于诈骗罪。如果李某起初确实打算支付货款,但在便利店发现无人看管后才临时产生不支付货款的念头,那么其行为则属于盗窃罪。
司法案例:
近年来,法院对于买烟没给钱是否构成诈骗罪的案件审理有多起判例。其中,最高人民法院的一起判例中,被告人刘某在便利店购买香烟后,因店员收银机故障未及时结账,便趁机未付款离开。法院最终认定刘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社会评论:
李某的案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热烈讨论。一些网友认为,李某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应当受到法律严惩。也有一些网友认为,李某的行为属于一时糊涂的盗窃行为,不应以诈骗罪论处。
结语:
买烟没给钱是否构成诈骗罪,需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重点考察行为人的主观意图。李某案件的判决结果将对类似案件的处理产生积极影响。同时,此案也警示人们,在消费时应当遵纪守法,不可心存侥幸。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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